恰同学少年,春光正好!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4月15日,富宁法院干警到归朝镇中心小学开展“预防侵害,守‘未’成长”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为青少年播撒法治种子,用法治育苗成长护苗花开。 以法育人润物无声 法院干警围绕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欺凌、性侵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以多起真实、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源、特点及严重危害,结合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通过案例分析、互动答题等方式,引导青少年在学习文化课的同时也要注重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的侵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同时,教育学生如何识别包括性侵害、欺凌等潜在的危险,以及遇到这些问题时应该如何应对和求助,向学生传授如何与陌生人交流,如何拒绝不合适的要求、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寻求帮助等自我保护的技巧和策略,进一步提升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普法过程中,富宁县法院干警与归朝镇中心小学学子互动交流,同学们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热烈。通过本次普法宣传进校园,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同学们纷纷表示:“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向身边人普及法律知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来源:富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虹 排版:张振飞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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