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罂粟不是菜,一棵也不能种,种一棵也违法!”近日,富宁县木央镇下木树村委会坪子村小组村民王某某非法种植罂粟幼苗872株,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
当天,木央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禁种铲毒、缉枪治爆、交通安全等宣传工作时,发现木央镇下木树村委会坪子村小组王某某家的菜地里居然种植有一片罂粟,民警当即找到王某某,并现场督促其自行将罂粟全部铲除,经清点共872株。随后,民警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木央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讯问,王某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王某某年纪较大,家中孙子无人照看,富宁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进行取保候审。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如有种植,请立即铲除;如发现或遇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举报电话:110。
(富宁警方)
(编辑:陈慧 排版:向传帅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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