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富宁县坚持“三个到位”累计发放全县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429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14万人次。
动态管理,确保“监测”到位。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强化阳光低保动态监管,按照低保审核确认细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断规范城乡低保申请、调查、审核、公示、确认等工作环节,加大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落实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一季度,全县共有低保对象22457户4099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2.43万人次3588.14万元。
落实政策,确保“保障”到位。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做到应纳尽纳。扎实开展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及时安排有集中供养意愿分散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对自愿分散供养的人员,落实落细委托照料护理工作。目前,全县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864人。一季度,累计发放供养金5616人次594.48万元。
主动救助,确保“救急”到位。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一季度,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563人次110.26万元。
(来源:富宁县民政局)
(编辑:刘芳 排版:尹颖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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