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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宁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11:13:42  

    富宁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通告

    为满足富宁城区学校办学需求,根据《富宁县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富办发〔2021〕27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富宁县内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78名,补充城区学校的空缺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富宁县乡镇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富宁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需求表》和《富宁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以上表册可以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fn.gov.cn)下载查询。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特岗教师须在乡镇工作满8年及以上(含2015年9月参加工作),“三支一扶”人员须在乡镇工作满7年及以上(含2016年9月参加工作),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2018年9月参加工作)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2.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在小学任教具备中学岗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中学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公检法机关通报曝光或发现问题线索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考核、不定等次的。

    4.任教科目涉及统考的,近两学年(2022、2023学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学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一次合格率达不到90%的,初中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个人成绩排在倒数一至五名的,小学在本乡镇9个(含)同比班级排在倒数第一二名的、10至15个(含)同比班级排在倒数一至三名的、16个及以上同比班级排在倒数一至五名的。

    5.富宁县城区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五、其他条件

    (一)通过公开选调考试进入新华镇中心学校辖区的人员要报考城区学校的,必须在新华镇相应岗位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新华镇中心学校教师参加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出现空岗的,从本次选调中学、小学阶段同一学科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补一的原则顺延到新华镇中心学校相应岗位(顺延尊重本人意愿)。

    (二)在教体局机关股室工作满6个月以上人员或在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满2年以上的可不受教学成绩条件限制,根据其他选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

    (三)提供的教学成绩,必须是2022年、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测成绩。中考、会考、学年末统测成绩由教研室出具相关证明,非考试科目由学校出具任课证明,小学成绩由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出具,证明须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方为有效。提供的教学成绩证明原则上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兼任多个学科教学的,以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为准(小学教师符合报考中学岗位的除外)。担任若干个班教学的,取若干个班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四)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一位老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名人员签字确认登记后一律不准修改。具体岗位详见选调需求表。

    (五)调(流)进城人员由新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实行高职低聘,拟聘人员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聘任决定。调(流)动进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和考试。

    六、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7月21日17:30。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体育局五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提供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外两张照片用于笔试和面试的准考证制作);(2)《报名表》一份;(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4)毕业证;(5)教师资格证;(6)近两年年度考核文件;(7)教学成绩证明或任课证明;(8)相关荣誉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监审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均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笔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招聘考试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选调名额分摊。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3日8: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富宁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4日8:30—11:00。

    4.笔试地点:富宁县民族中学(标准化考场)。

    5.笔试内容: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教材教法等内容。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7月24—25日。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内提出申请,由人事股统一登记后,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批进行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7月25日14:30。

    2.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富宁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面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8:00开始至结束。

    4.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

    6.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取到第三位小数,取到第三位小数综合成绩依然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体检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拟选调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付),如体检有疑问且县医院无法下结论的暂不作为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待州级医院复检明确结论后再作安排。

    (七)拟选调公示。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fn.gov.cn)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将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行文调动。借调到外系统人员被录用的必须到报考岗位工作,否则顺延下一个,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调(流)动资格。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6-6128307。

    (二)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5007。

    (来源:富宁政务网)

    (编辑:周西杨 排版:陆军 责任编辑:刘虹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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