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国家出台“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富宁县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近日经药店申请、医保实地核查、州局复查等程序,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彩虹桥连锁店、云南文山为了你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壮风水韵二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壮风水韵分店3家药店已被纳入“双通道”定点药店。
参保人因病到富宁县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购买谈判药品(含抗癌药)而医院不能提供的,持县医院开具的纸质处方到以上3家药店购买所需药品,可在药店进行现场报销,谈判药品通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进行供应保障。起付线及报销标准为每种谈判药品每年需支付一次起付线,城镇职工“双通道”药品起付线标准,按照在职400元、退休300元、70岁以上老年人减半,自付10%后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90%;城乡居民谈判药品门诊保障起付线为1200元,自付10%后的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70%。
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县级医院抗癌药品配备使用偏低甚至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减少参保人员到县外就医往返跑动,切实提高特殊病人群用药的可及性,将又一便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杨兰芬)
(编辑:徐珺 排版:尹颖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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