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各级各部门纷纷结合本单位或县级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与“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相结合,强化与县公检法部门在处理涉法案件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力量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办案机制,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和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正风肃纪。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4件,开除党籍6人,开除公职1人,提出廉政风险29条、整改建议32条,对6个酒驾醉驾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场次。
为做好查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定期从案件管理室调取审查调查数据,认真梳理汇总近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清单,对违法人员的单位、职务、性质、职级等方面进行归类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到分类施策、对症下药。
通过定期分析梳理案件,总结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存在的易发多发领域后,立即有针对性的下发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释纪释法,将不得饮酒驾驶纳入各级各类会议须知,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远离“酒局”,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充分认识酒驾醉驾是纪律“高压线”,引导人人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摒弃侥幸心理。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机关各室、各派驻(出)机构具体配合的以案促改工作督导组,实行‘一月一汇总,半年一督导’,通过电话询问、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有案件发生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跟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进度。此外,还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富宁县纪委监委)
(编辑:唐雪娇 排版:张振飞 审核: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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