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日前,富宁县纪委监委在花甲乡召开涉案款清退暨警示教育现场会,30余名群众代表在现场领到了清退的涉案款。
此前,富宁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花甲乡那耶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汪某某和花甲乡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朱某某虚报冒领、侵占截留群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查,汪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冒领养老保险金、低保金、高龄补贴等资金,2022年11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朱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申报、审核、发放孤儿生活补助款、五保金、低保金等各项补助资金过程中,采取虚报冒领、截留等方式非法占有补助资金,2023年3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汪某某、朱某某如数将非法占有的补助资金上缴廉政账户,富宁县纪委监委及时将涉案款清退给花甲乡群众。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及时将追缴的违纪款清退给群众,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李妹方)
(编辑:侯佑琴 排版:李法楠 二审:资云波 终审:周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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