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公安局归朝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家暴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23日9时许,归朝镇一名妇女到派出所报称:其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后被丈夫黄某男殴打,导致其身体多处淤青,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归朝派出所立即对黄某女的伤情进行检查拍照,并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经查证,11月23日早晨,因报警人黄某女要求丈夫黄某男到自家八角林除草之事,夫妻二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黄某男以怀疑黄某女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向黄某女索要手机,被拒绝后,在自家门口以拳脚对黄某女实施殴打,造成黄某女左侧面部、两侧肩膀处、左腿大腿处淤青。民警在走访过程中还了解到,黄某男平时在家好逸恶劳,经常对黄某女实施家暴。经对黄某男进行询问,黄某男对殴打妻子黄某女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黄某男因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富宁县公安局归朝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相关之规定,依法对实施家暴涉嫌殴打他人的黄某男进行行政拘留4日。 (来源:富宁警方) (编辑:唐雪娇 排版:钟晓明 审核: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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