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发布微信公众号
文网讯 为规范生猪养殖,防止动物疫病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通过野猪传播,富宁县禁止群众放养生猪。
富宁县作为生猪养殖大县,一旦防控失手,将给生猪养殖以及有关产业造成毁灭性打击,随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进入猪肉消费的高峰期,一旦疫情继续蔓延扩大,造成猪肉短缺、肉价上涨,将有可能导致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极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破坏经济社会稳定。
据了解,野猪是非洲猪瘟的易感动物,是非洲猪瘟病毒的主要携带者之一,而野猪活动频繁、范围广,容易造成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近年来该县的花甲、阿用、者桑、剥隘、那能等多个乡镇的村寨均有野猪活动。按相关规定,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按规定疫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必须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依照该县风俗习惯,现已进入冬季是年猪屠宰正当时候,在年关将至之际,为避免非洲猪瘟疫情可能对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富宁县在此倡议,广大农户要提前屠宰年猪。
建议在腊月前尽早屠宰年猪,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屠宰量,加工成腊制品保存。屠宰年猪期间做好移风易俗、勤俭办事,禁止屠宰年猪的猪肉及产品(腊肉)不经过高温处理跨州(市)赠送或买卖,减少生猪及猪肉产品的流通。年猪屠宰后不要急于补栏,待非洲猪瘟疫情解除后再补栏;确需补栏的,只能从州内购买生猪补栏,最好直接从县内的养殖场(户)购买仔猪补栏,并依法申报检疫,不得网购生猪及其产品,遵守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生猪规模养殖场也要尽快出栏肥猪,减少肥猪存栏量。目前该县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只传染家猪或野猪,不传染马、牛、羊等动物,不传染人。请广大群众科学认知,不传谣、不信谣,并放心消费猪肉。
(富宁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