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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3月14日上午7点31分,在富宁县城区东风路与富里路交叉口的道路上,一辆小型装载机因装载机车身未进行清洗泥土沿路掉落约20米,被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的工作人员及时制止。
富宁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蒙登敏告诉记者,七点半的时候他们从停车场出来,看见这辆装载机从发动以后,轮胎上全部是泥巴。“一路上过来,就把他叫停了,叫停叫他处理一下,扫了两遍才扫干净,现在我们对这个当事人作出处理。”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前款第六项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富宁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聂铭)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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