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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社会,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3月15日下午,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销毁一批达到报废条件的燃油助力车。

报废现场,在民警的全程监督下,报废公司工人师傅利用挖掘机将摩托车进行碾压、切割解体,以保证车辆完全报废,同时,民警还依法将这批燃油助力车的发动机底壳进行破坏,确保不再出现非法拼装、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肖义照介绍说,摩托车的两个重要部件是发动机和车架,发动机报废了,车架也全部变形了,它就没有修复改装的价值,不能再使用,只能作为废品处理,而此次的集中销毁报废,就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肖义照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主动将达到报废期限的燃油助力车,送回收公司报废,不再上路行驶,及时消除隐患。

据了解,销毁工作共涉及燃油助力车2000余辆,本次将销毁300余辆,均是交警大队在前期开展燃油助力车清理整治工作中依法暂扣的红牌燃油助力车,销毁工作将分批分量在本月内完成。
(富宁县电视台记者:白芸璐)
(编辑 李霄文)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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