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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公安局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春雷行动”,在全县对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月11日上午,在富洲路与珑端街交叉口处,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盘查,重点检查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子行为异常,当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查,该男子涉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1条第1款和第105条,依法进行了处置。

此外,执勤民警还分别在迎宾路、环城南路、富洲路、文化桥等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共查处无证驾驶4起,醉驾1起,驾驶证被记满12分4起,无牌无证80余起。
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肖义照介绍,下一步,将以城区及各乡镇的街头巷尾为阵地,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不驾驶或者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文明出行。

据了解,本次“春雷行动”从3月5日起,在县城、各乡镇主要路段,重点对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酒醉驾驶、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飙车、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富宁融媒体记者:黎莹颖)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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