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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法槌响起 校园内 法徽前 没有导演,没有剧本,没有彩排 一场庄严的刑事庭审呈现在师生面前…… 文网讯 为深入推进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3月19日,富宁高速交警与富宁县人民法院、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小手拉大手 法治校园行——危险驾驶案庭审进校园”活动,将危险驾驶案庭审现场搬进了富宁县第三小学校园内,为千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农某某、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整场庭审过程,程序规范完整、公正高效,庭审节奏掌控有力。根据庭审查明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富宁高速交警宣传小分队结合危险驾驶罪真实案例及辖区多发的行人上高速等违法行为,向同学们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安全常识,提醒大家安全文明出行,并要求同学们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宣传者,向家长、亲友传递交通安全知识,实现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 此次“危险驾驶案庭审进校园”活动,使普法教育活动成为可触可感的交流,不仅让学校师生近距离体会法律的威严,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而且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深刻感受到知法、尊法、守法的意义。 (富宁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编辑:郭韦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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