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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自全面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富宁县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公墓建设作为惠民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动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致力打造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目前,已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高位推进,解决要素保障难题。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拉练、同考核,出台《富宁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高位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组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组一事一议事项,按要求和程序申报,乡(镇)统一规划核定,采取村民自筹、投劳自建等方式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以物质补助形式补助水泥、砖,各乡(镇)因地制宜,在资金、物资上不同程度加大投入。经村组申请,乡(镇)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水务)的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上报,并征求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部门意见后,批复同意建设公墓375个,建成投入使用356个,有效解决公墓建设过程中 “审批难”“选址难”问题。
狠抓落实,解决群众参与难题。坚持民事民办,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深化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统筹推进,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全县共召开100余次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院坝会、村民会、代表会,群众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形式全程参与选址、建设、管理等每一个环节。未发生一起因修建乡村公益性公墓引发的群众问题,体现了千难万难,群众参与就不难的朴素真理。
因势利导,解决治理乱埋乱葬。富宁县优先选择荒山、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开展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遵循因势利导,顺势而建的原则,坚持“不占耕地、不砍大树、不毁林盘”,让公墓与青山相融,既节约成本,又美丽和谐。新华镇菠萝山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地,一直以来都是当地村民逝世后的集中安葬地,一直是当地百姓称作的“百坟山”。随着年岁更迭,墓葬十分凌乱,在进行选址规划时,积极顺应民意,原址新建,让“百坟山”以崭新的面貌继续承载着当地老百姓百年后的归宿愿望。
精建精管,深化推动移风易俗。富宁县在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坚持精建精管,倡导殡葬祭祀新风尚,努力实现“生态环保、移风易俗、家风家教、文化传承”四大功能。在建设过程中坚持统一标准,单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墓位距地表不超过15厘米,墓区绿化面积不低于80%,充分实现墓园公园化、景区化。同时,完善乡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和服务,倡导鲜花祭祀、云祭祀、黄丝带祭祀等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引领移风易俗,在润物无声中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富宁县政府办)
(编辑:郭韦 排版:尹颖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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