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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宁争取困难群众救助金近2亿元

    发布时间:2022-08-04 10:12:29  

    文网讯  近期,富宁县民政局争取到困难群众救助金1.92亿元,切实守好全县民生兜底保障底线。

    此次争取到的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兜牢底线保民生。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全面开展走访排查,了解其经济收入来源、家庭成员结构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整和新增低保对象854户124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57万人次7057.87万元;新增特困供养31户31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188.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787人次182.67万元。

    提高救助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同比增长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43元/人.年,同比增长12%。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实行三个救助类别,其中A类446元、B类280元、C类23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同比增长6%;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99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290元/人.月,同比增长0.7%。

    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平台。联合残联、社保、银行等部门,实时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生活困难群众救助“掌上办”“网上办”。截至6月,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全县共受理生活困难救助事项2616件,办结2166件,办结率82.8%。

    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6月,全县共有易返贫致贫户3923人,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2607人。

    (富民)

    (编辑:唐雪娇 排版:李法楠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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