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道路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梁某将一面绣有“人民交警为人民,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手中,对民警在事故处理中主动作为,为交通事故困难家庭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这个贫困家庭渡过难关表示了感激之情。
今年4月,梁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那能乡那拉村民委那谷村小组路段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离路面,翻下边坡,造成梁某某当场死亡。经调查得知,驾驶车辆为报废车,无保险,且梁某某是低保户,家境贫困,家中连死者的后事都没有能力料理。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交警大队民警主动与文山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并积极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最终审核认定该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范围。
在民警的帮助指导下,死者家属整理好了申请救助基金的资料,向文山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垫付申请。今年5月,交警为死者家属申请到了56618元丧葬费,解决了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让逝者得以安息。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有关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专用资金。为不断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扶和使用力度,让事故伤者及其家庭受益,大队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作为为民、利民、爱民的民生工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民警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会积极告知受害家庭,并帮助他们申请救助基金。今年以来,富宁交警已为道路交通事故中11个符合救助家庭申请救助基金40余万元。
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为了方便群众申请,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流程进行了解读:
✪由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提供殡葬服务的殡葬机构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出垫付申请;
✪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后及时赴医院或相关机构核实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并配合申请人开具垫付通知书;
✪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情形进行审核;
✪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证明材料后,经调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抢救费用划拨至医院账户,将丧葬费用或一次性补助划拨至申请人账户。
(来源:富宁县委政法委 富宁县公安局)
(编辑:杨璐裴 排版:张振飞 责编:资云波 终审:周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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