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今年1月,富宁县医保部门在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发现,有多条城乡居民参保人已死亡仍有就诊看病的结算记录,死亡人员仍在使用“治病钱”“救命钱”!经调查取证发现,有13名已死亡参保人员的亲属存在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此次查处的冒用已死亡人员信息就诊的违规行为涉及7个乡(镇)11家医疗机构。 富宁县医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该11家医疗机构15个工作日内追回冒名就医人员报销的违规费用,并现场对冒名就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欺诈骗保知识宣传; 给予该11家医疗机构拒付违规费用并处以违规费用3倍罚款的处罚,在全县通报批评。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打击欺诈骗保刻不容缓,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今年以来,富宁县医保部门一方面全面推进医保惠民政策,一方面严格医保基金监管。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参保人员骗保案件16件,涉案基金总额17万元。追回资金案件13件,涉案资金较大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件,正在办理2件。 下一步,富宁县将利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的宣传主题,继续加大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举报线索受理、转办、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机制,确保每件案件有核查、有落实、有结果。 (富宁县医保局:卢爱芬) (编辑:唐雪娇 排版:龙俊贤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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