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国共产党富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海涛代表中共富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通报了2017年富宁县重拳反腐工作“成绩单”,并对2018年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图为海涛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富宁县纪委、监察委在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正风肃纪反腐,6名党政“一把手”主动亮责晒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参加党纪党规知识学习测试的党员干部达4000余名。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起,通报并曝光典型问题5起,问责党员干部7人。督促单位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费、违规报销和补助国家公职人员电话费300余万元。全县有31家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搞形式主义“摆空桌子”的问题得到纠正,问责干部2人。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并从中发现问题39个,问责党员干部12名。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虚列套取、克扣截留低保和农合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问责11人,挽回群众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采取交心谈心、派单整改方式提醒党员干部200余名。先后五轮次对17个乡(镇)和部门展开巡察并从中发现问题108个,移交问题线索50个。建立纪检干部廉政档案116份,排查廉政风险点3025个,明确防范措施3950条,调整不宜任职干部1人。一年来,全县共立案审查并处分县管干部7人,一般干部41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报告对2018年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报告要求,县纪委监察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保持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庸懒散拖、收受土特产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狠刹党员干部和少数群众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等陋习,推动形成党风政风清明,乡风村风文明的新气象。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扰乱群众集体决策、违反村规民约、破坏集体团结等损害民意、影响党的形象的严重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巡察制度,让巡察“回头看”成为一种常态。要坚决整治回避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失职失责、贻误工作、玩忽职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肃整治庸、懒、散、漂、假、浮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不正之风,并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定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收集群众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律作风的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村务管理、资金使用方面的情况,认真梳理研判,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组织力量快查快处、严查严办。
(王明文)
(编辑:黄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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