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富宁县住建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抓稳定房价。一方面要求各房地产项目建设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更加注重规划,努力按照广大购房者对宜居生活环境的需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商品住宅小区,通过房地产项目之间的良性竞争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另一方面做好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把好审批关口,发挥预售许可的市场调控作用,让商品房的房价控制在适度增长的范围之内,避免因许可房源过少或过多导致房价大起大落现象。
抓购房需求。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和规划引领,科学制定并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正确处理好总供给与总需求、商品房与保障房、城市区块与功能划分的关系,按照既定计划实施房地产项目,让壮风水韵老城区改造项目与其它房地产开发项目双向互动,进一步扩大内需、刺激消费,让社会不同人群能够购买适合自己价位的住房。
抓抑制投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做好新开发楼盘交易服务工作,坚决遏制变相投机炒房,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注销(变更)的通知》规定,对已认筹成功的买受人需要更名的和已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需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方给予办理,有效遏制炒房导致房价增长的问题。
抓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理机制,将“集中检查、日常巡查、跟踪督察”贯穿动态管理全过程,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执行购房实名制、合同备案等制度,制定出台了《富宁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有20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出现18种不正当经营现象。同时,向社会公开发放了《致广大购房者的一封信》,将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和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事项,以及发现县内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在富宁政务网上公布告知广大群众,有效地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龚国进)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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